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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全国绿色碳汇共享联盟的林业碳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:


1.碳汇造林项目活动的土地应该是2005年2月16日以来的无林地,简单的说就是在无林地上新造林;森林经营碳汇项目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乔木林地(同时满足郁闭度≥0.2,连续面积≥1亩,树高≥2米这三个条件)上进行的林业经营抚育活动(如补植补造、树种更替、林分抚育、采伐复壮等综合措施),也是要求在2005年2月16日之后实施的活动,还必须是在人工幼、中龄林的林地上实施,天然林和成熟林也不在该范围内。

2.项目地土壤须为矿质土壤;

3.项目活动对土壤的扰动符合水土保持的要求,土壤扰动面积比例不超过地表面积的10%、且20年内不重复扰动;

4.项目活动不涉及全面清林和炼山等有控制火烧,以及不涉及农业活动的转移;

5.造林区域在同一个行政区域,比如说同一个市或者县;林业碳汇的提供者主要是林地产权或经营权的所有者,并且每一块的造林地权属都要清晰,项目活动不能造成农业活动的转移(作物种植和放牧等)。